1、第一视角飞行与助手职责:比赛将采用FPV第一视角飞行的方式进行。每轮比赛允许参赛选手携带一名助手入场,协助完成设备调试、电池更换、飞行器安放与拾取等工作。参赛选手负责全程操控飞行器。
2、飞行器标识与设备管理:所有参赛飞行器应贴有与参赛选手号码对应的唯一标签,便于裁判识别。每位参赛选手可拥有一台主战机及多台备用机,所有设备须在赛前完成图传频点、功率、LED灯颜色等设置。若在夜赛期间,参赛选手没有对参赛飞行器完成LED灯的相关配置与规定,则取消本轮飞行资格。
3、设备检录与资格确认:每轮比赛前15–30分钟,组委会将对参赛设备进行技术检查(包括遥控器、轴距、图传参数、电池电压、失控保护等)。未通过检录或未按时完成检录的设备不得参赛;若参赛选手无合格设备,视为弃赛。
4、 赛前准备与起飞规范:每组比赛前有2分钟准备时间,参赛选手需在此期间完成入场与设备调试。准备时间结束,飞行器必须停放在“起飞台”等待发令。未能按时就绪者,视为放弃本轮比赛,不予补赛。
5、起跑规则与抢跑处罚:比赛以发令计时方式开始。当最后一声号令响起时,比赛正式开始。若飞行器在号令发出后、最后一声结束前,出现起飞或坠落动作,将视为抢跑。首次抢跑,警告一次,所有选手重赛;若某组比赛内连续出现两次抢跑案例,第二次抢跑者将被罚下,其余选手正常比赛;同一选手累计两次抢跑,将取消整场比赛资格及已有成绩。
6、赛道飞行与障碍穿越要求:参赛选手须按指定路线和顺序穿越全部障碍。遗漏障碍必须返回补穿;否则,每个未完成障碍加罚15秒。若遗漏障碍超过3个(不含),需按裁判指令立即降落,同时取消该轮成绩。
7、炸机与复飞规定:飞行过程中发生“炸机”,若能在20秒内安全复飞并继续比赛,成绩有效;超过20秒复飞,该轮成绩无效。
8、飞行时间与圈数限制:每轮比赛飞行时间不得超过4分钟,超时须按裁判指令降落。完成规定圈数后应立即降落在指定降落区,如果在比赛完成规定圈数后,继续飞行超过三个障碍,将视为超圈飞行。首次超圈将给予警告,同一选手累计两次超圈飞行,将取消整场比赛资格及已有成绩。
9、完赛与降落管理:正常完赛后,飞行器由助手在降落区拾取;非正常降落或炸机的飞行器由工作人员协助回收。
10、测试飞行与场外行为规范:维修后的测试飞行须在指定区域和时间内进行,仅允许目视飞行(禁用FPV)。比赛期间及休息时段,严禁未经授权的飞行器起飞飞行或进行拍摄,违者视为违规。
11、干扰行为与违规处罚:禁止任何形式的干扰比赛行为。比赛过程中,任何在场外通电或擅自启动设备的选手,将被直接取消比赛资格。
12、裁判监督与纪律处分:每个号位将设两名屏幕裁判,负责记录漏标、完赛情况与犯规行为等。同时,对不服从管理、扰乱秩序、替赛和作假等违反赛规的行为,视情节给予口头警告、通报批评、取消资格或禁赛等处罚。